首页>评论 > 正文

“黄金大盗”夜盗黄金十公斤 获刑十三年

2020-10-13 13:34:42 来源:检察日报

2020年1月24日晚,农历除夕夜,陕西省兴平市一家金店被盗,价值373万余元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。这起“黄金大劫案”轰动一时。此案由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咸阳市中级法院经公开审理,近日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
36岁的赵某此前因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,于2015年6月11日释放。2019年11月,他来到咸阳,在一小区内盗窃一辆摩托车,并骑车在周边寻找作案目标。

2020年1月20日凌晨,赵某携带作案工具骑车来到兴平市。24日晚,赵某携带液压剪和断线钳,破开该市老凤祥后窗钢筋翻入店内,撬开柜台,将柜台里黄金首饰装入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内,后骑摩托车逃跑至连霍高速一桥下,将车和作案工具抛入渭河,烧毁作案时所穿衣服,再沿高速公路逃至西安市灞桥区一烂尾楼内。几天后,赵某将所盗黄金埋在一绿化带高压铁塔下,直到2月17日离开陕西,回到安徽老家。

案发后,兴平市警方克服疫情影响等各种不利条件,迅速侦破此案。2月23日,警方在安徽省郎溪县赵某家中将其抓获。经查,赵某盗窃的各类黄金、18K金饰品共计1312件,重量10.434公斤,总价值373.44万元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黄金首饰价值373.44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。(倪建军)

标签: 盗黄金 10公斤 黄金大盗

精彩推荐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免责声明 | 诚聘英才 | 广告招商 | 网站导航

 

Copyright @ 2008-2020  www.cguiw.com  All Rights Reserved

中国品质网 版权所有
 

联系我们:98 28 36 7@qq.com
 

未经中国品质网书面授权,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,违者依法必究!